根据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2024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就艺术学院2024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 工作程序及网上录入
二、答辩与学位申请材料提交
1.答辩的组织管理
各专业方向应严格按照《苏州科技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苏科〔2022〕70号)相关规定,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确保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开展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由5或7人组成。答辩委员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领域专家中选聘。答辩委员会必须有校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 2 人,其中应至少有 1位校外相应行(企)业的专家。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人,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从学术地位较高、且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外答辩委员中选定,主持答辩工作。每个答辩组须配备专门的答辩秘书,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或答辩秘书,申请人不得参与同论文答辩有关的组织工作。
2. 材料及工作时间要求
(1)各专业方向的答辩均须安排在5月20日——5月27日之间进行。各专业方向必须于答辩前3天(最晚在5月17日之前)将答辩安排表提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研究生需在5月31日前将归档电子版学位论文(PDF版)自行上传至研究生系统(电子版及纸质版论文均不需放置答辩情况页,命名格式:学号+姓名,如2011021001张××),完成上传后方可发放学位证书。论文电子稿必须与论文纸质稿一致,否则将依照学校有关规定取消该生的学位申请资格。
(3)各专业方向须于5月29日前将学位申请书(2份)和学位论文(1份)、科研情况统计表(1份)、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1份)交研究生院。
2024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相关材料提交一览表
艺术学院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