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的要求,学院对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名额分配
艺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后名额分配(详见研究生院相关通知附件)。
二、工作要求
1.学院根据本次追加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启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审工作,参评要求不变(详见2024年度艺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https://art.usts.edu.cn/info/1036/4179.htm)。上一轮已在学院公示且无异议的基本指标推荐人选可直接推荐,无需参加此次学院评审。
2.书面材料于11月6日(周三)前提交给艺术楼202室刘老师。书面材料包括:学习成绩单(系统里截图一式二份)、附件3(一式四份)、附件4(一式二份)、科研成果复印件装订成册一份。
电子材料于11月6日前发送至邮箱luyongtdsy@mail.usts.edu.cn。电子材料包括: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个人事迹介绍和照片(3至5张,至少包含一张标准照、一张生活照,像素不得低于300像素,JPG格式)。
所用表格请到《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https://yjsb.usts.edu.cn/info/1075/4024.htm附件里下载。研究生应仔细阅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相关表格填报说明及要求》(附件6),认真、规范、严谨地填写相关表格。
3.学院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严谨开展此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严格落实好公示制度,严格按时间节点报送材料。
艺术学院
202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