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新时代江南民居艺术数字化创新设计人才培训
招生简章
一、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要求“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这为新时代艺术设计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报告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培育造就大批德艺双馨的文学艺术家和规模宏大的文化文艺人才队伍。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很多重要元素,共同塑造出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
本项目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艺术设计学科高质量发展的时代命题,传播新时代价值观念、体现江南民居艺术文化特征,培养具有拓展面广、感染力强,能担当、敢落地的高级艺术设计人才;通过挖掘江南传统民居艺术的潜力、激活“传统村落-江南民居”内生动力,增强艺术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促进高水平江南传统民居艺术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的完善与发展。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按照“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要求,推动更多精品产出,促进江南传统民居艺术传承发展,培养新时代艺术创作人才。苏州科技大学依托自身学科特色优势,从江南民居艺术数字化创新领域着眼,聘请国内艺术设计领域资深专家、大师,并申请国家艺术基金资助,举办《新时代江南民居艺术数字化创新设计人才培训》人才培养项目。
二、培训项目简介
(一)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 China National Arts Fund,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是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资金主要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 “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二)项目主体简介
苏州科技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苏州,由原苏州城建环保学院与原苏州铁道师范学院合并而成,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住房城乡建设部与江苏省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艺术学院设有美术学(师范)、美术学(非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6个本科专业,其中“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两个专业是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美术学为江苏省一流专业建设点,美术学(师范)专业为“江苏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建设专业。现有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美术与书法、设计两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拥有省级平台“传媒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博物馆数字孪生感知技术江苏省文化与旅游重点实验室”和“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艺术设计、数字媒体、美术基础、动画四大类共计28个实验室面积达3000多平方米,专职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10余人,为教学科研和科技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项目简介
本项目由苏州科技大学主办,艺术学院承办,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研究生导师荣侠博士主持,面向全国艺术研究院(所)、艺术高校和文艺院团及相关艺术机构、设计师、艺术教育从业人员,招收具有较高艺术设计理论水平和在工艺美术学科领域中地域文化研究及创新应用设计能力较强的中青年学员30名。项目培训总时长为180天,其中集中培训时间为30天,采取全脱产集中面授方式教学;同时包含采风、调研、结合创意设计实践等。培训结束后,学员的学习成果、培训成果将面向社会进行集中公开展览。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1. 2025年5月17日,全天报到;
2025年5月18日,举行开班仪式;
2025年05月18日-2025年06月10日,集中授课;
2025年06月11日-2025年06月16日,采风、调研。
2. 2025年6月17日—11月10日,学员返回生源地,采用在线远程指导,根据学习情况完成命题作品设计制作。
3. 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17日,汇编印制《新时代江南民居艺术数字化创新设计研究》,整理结项材料,举办“新时代江南民居艺术数字化创新设计人才培训作品展”。
(二)项目实施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科技大学 。
(三)课程设置
主要课程:培训主要内容包括《AI时代的设计原则与思维》《AI时代设计专业的顶层设计》《江南传统民居艺术内涵》《江南地区运河沿岸民居建筑及其装饰符号研究》《江南传统建筑营造技艺研究与创新》《苏锡常近代建筑装饰中的几何图案流变》《江南地域文化专题系列课程》《纤维艺术的光影展示空间与情感表达》《融合超像素分割技术的虚拟成像细节重建研究》《专业考察》《创新设计实践系列课程》等。
(四)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阶段创作(论文、草图、方案、展览效果等)占30%;最终完成创作占30%;参加展览、发表作品等占2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五)师资力量
本项目组由专业领域内的教授、专家学者组成,其中包括二级教授、博导、国家重大人才计划领军人才、教育部国家级人才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及行业专家等,科研攻关能力强、教学积累深厚。在理论与艺术实践结合方面均有着丰富的经验。同时聘请了清华大学、东南大学、同济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艺术学院、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江南大学、重庆大学、天津美术学院、湖南师范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专家、江苏省文旅厅专家、企业负责人等多人任课,保证了社会、行业各领域专业师资的有益补充。
1.项目负责人:荣侠
2.项目联络人:张博闻
3.部分授课专家(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教师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1 |
张凌浩 |
南京艺术学院 |
二级教授/博导/校长 |
2 |
李超德 |
苏州大学 |
二级教授/博导/博物馆馆长 |
3 |
吴永发 |
苏州大学 |
二级教授/博导/建筑学院院长 |
4 |
王柯 |
苏州大学 |
三级教授/博导/艺术学院院长 |
5 |
李正 |
苏州大学 |
三级教授/博导/艺术研究院副院长 |
6 |
周浩明 |
清华大学 |
长聘二级教授/博导 |
7 |
甘锋 |
东南大学 |
东南大学特聘教授/国家文旅智库中国艺术发展评价研究院院长 |
8 |
潘健华 |
上海戏剧学院 |
二级教授/博导 |
9 |
周立军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三级教授/博导/人居环境与室内设计研究所所长 |
10 |
陈易 |
同济大学 |
教授/博导 |
11 |
彭军 |
天津美术学院 |
教授/环境与建筑设计学院原院长 |
12 |
林辉 |
江西师范大学 |
教授/硕导/城建学院副院长 |
13 |
陈剑 |
湖南师范大学 |
教授/博导 |
14 |
刘佳 |
江南大学 |
教授/博导/系主任 |
15 |
耿孝臣 |
南通大学 |
教授/博导/院长助理 |
16 |
罗曼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
副教授/硕导 |
17 |
吕光 |
宿迁学院 |
教授/博导 |
18 |
马晓晨 |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总设计师 |
19 |
沈晓曙 |
苏州金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正高级工程师/副总经理 |
注:以上名单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培训教师成员,具体授课教师与课程以学员手册为准。 |
(六)培训成果展示
1.本项目培训成果汇编印制《新时代江南民居艺术数字化创新设计研究》。
2.举办“新时代江南民居艺术数字化创新设计人才培训作品展”。
(七)学员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参训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项目主体即时解除其参训资格,该学员不予结业,不发放结业证书:
1.培训期间发表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及其他有关意识形态方面问题的言论的;
2.严重违反项目主体制定的管理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无故旷课1次,或出勤天数不足培训总时长90%的;
4.因个人行为不当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5.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6.中期或结业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7.其他不予结业的情形。
备注:对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培训任务的,可做退学处理,如培训进度未超过总培训时长的五分之一,可从未录取学员中按次序补录。
四、培训对象
本培训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国招生,通过竞争,择优入选学员30名。学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派;已经取得一定成就的青年艺术人才,且保证培训期间1个月的全程脱产学习(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的一条: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针对基层需要的特殊的、急需的、紧缺的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遴选标准。
五、报名及录取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04月15日24时
(二)报名方式
本招生简章通过苏州科技大学艺术学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所有报名材料以电子文件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gjysjj2025@163.com,文件以“个人姓名+城市+2025国家艺术基金人才培训项目报名”命名,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发送到指定邮箱。
须提交的材料:
1.请申请者登录苏州科技大学艺术学院官网“国家艺术基金《新时代江南民居艺术数字化创新设计人才培训》招生简章”页面下载学员简历表(附件1),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附件2),脱产学习证明(附件3)。
2.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个人证件照一张(JPG格式);
3.证明学员条件的如最高学历、学位以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相关证书;
4.提供曾取得的高级别奖项及艺术作品、设计项目、学术论文、著作等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
备注:
1.上述报名所需材料汇总后压缩打包,所有附件请自行转换为PDF格式(其中个人证件照一张,以电子图片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2.学员在集中学习期间应自行安排好相关工作事宜,保证学习时间。
(三)报名联系人
张老师:13041871978
(四)录取方式
1.报名截止后,项目主体将组织专家按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进行学员遴选,择优录取。相关审核工作将在2025年4月25日前完成并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2.在苏州科技大学艺术学院官网公布录取名单,并对入选学员将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发放录取通知,请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于指定日期到苏州报到。收到录取邮件3天内未回执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
六、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一次性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2《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二)联系方式
单 位:苏州科技大学艺术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董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13041871978、18913195418、18915661234
邮 箱:gjysjj2025@163.com
邮 编:215000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滨河路1701号苏州科技大学艺术学院(江枫校区)
(三)说明
1.每位学员应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凡参加本项目的学员,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按苏州科技大学有关管理条例执行。同时学员与项目主体签订培训期间管理协议,项目主体对培训成果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发布等使用和宣传权;
3.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项目主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