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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艺术学院院长助理岗位选聘工作的通知

审核:莫军华  发表时间:2026-09-10    浏览次数:

各系(中心):

因学院高质量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需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艺术学院院长助理工作职责》等有关要求,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启动我院院长助理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敢于担当,群众公认,重视基层,注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贯彻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紧紧围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着力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为学院高水平办学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选任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选任岗位

院长助理2名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优良,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2.对学院发展具有强烈的责任感,愿意从事管理服务工作。

三、选聘工作程序

1.选聘工作启动。学院党委会讨论通过院长助理选聘任用的职位、条件、资格、程序等,并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布。

2.候选人产生方式

1)个人自荐。报名时间为 2026 9 10日至 9 17日下午 16:30。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教师根据公布的岗位,填报《苏州科技大学艺术学院院长助理选聘报名表》,报名表打印并签名后,送学院党政办公室。

2)产生候选人名单。学院党政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汇总,经学院初审后产生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名单同时反馈给各系(中心)。

3、民主选举。由各系(中心)在2026925日前组织全体教师对候选人进行投票。

4、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提出院长助理建议人选。

4、学院党委会根据党政联席会的建议人选,讨论确定人选。

5、结果公示、发文。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后,学院正式发文。聘期3年。



中共苏州科技大学艺术学院党委

                                  2026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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