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属单位:
兹定于2023年12月27日上午9点,在艺术楼209会议室召开学院基层教学单位及职能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暨安全工作会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学院基层教学单位负责人(五位系主任),职能部门(党政办,教务办,学工办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学院分工会主席做好述职准备,述职内容为年度部门工作业绩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24年部门重点工作展望,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并提前准备好汇报PPT。
2、学院领导进行评议
艺术学院党政办
2023年12月21日